第二十四章 回学校-《医得美人心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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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吃下药丸之后,于恺越来越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,除了感觉自己能一拳打死一头牛而外,现在甚至感觉自己已经百毒不侵了。

    于恺搓了搓胸口,满意地离开了屋子,却发现整个楼道里都是一股药味,却让人神清气爽。

    骑着自己的小电驴,于恺不知不觉还是回到了自己的母校。

    新的一批学弟学妹还在上课,看着一张张英伦美丽的新面孔,于恺想到了四年前的自己。

    刚进大学的时候,自己也是这样,除了一颗求学的心,还有同样青春萌动的心。

    大一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自己的前女友何萱,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,才终于和何萱走到了一起。

    不过最近自己才发现,何萱不过是拿自己当一条舔狗罢了。

    不论自己对何萱百般好,在她看来,就是微不足道,最后也只能落得一个舔狗的名号。

    三年的恋爱经历,却没有真正进入一个人的心,反倒还被反咬了一口,这让于恺着实寒了心。

    尤其是何萱最后还给自己戴了绿帽,这是于恺最不能接受的事情。

    学校里还有一些没有参加实习,而是在准备着考研的同学,见到了于恺之后,也是亲切地打了招呼。

    跟于恺自己所说的一样,自己在学校也挺吃得开,不过今天好像有些不一样,因为那些同学朋友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。

    不用说,肯定是自己被何萱戴了绿帽的事情走漏了风声,在学校这种地方,八卦就是一传十,十传百,很快就让认识自己,不认识自己的人都知道了。

    而且穆桓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,自然也受到了很多的关注。

    穆桓虽然是苏城三大家族之一,穆家的后代,但是比起来的话,穆家的地位还有产业都不如安家。

    “凯子,你怎么回来了,你今天不是应该在上班的吗?”

    凯子是学校里那些熟悉于恺的人对他的称呼,也许他们早就知道了,在何萱眼里,于恺真的就像是一个凯子一样。

    说话的人,也是于恺的同班同学赵明亮,他也留在了学校里,准备考研,这样才能去更大的医院工作。

    “我今天没上班,特地回来看看,你最近怎么样?”

    赵明剑笑着甩了一下自己的刘海,说道:“最近还不错,考研应该也没问题,不过倒是你,听说你跟何萱已经分手了?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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